GB/T 29862-2013 和FZ/T 01053-2007 当中的7.1 条都有写道“山羊绒含量达95%及以上、疑似羊毛≤5%的产品标注为‘100%山羊绒’、‘纯山羊绒’、或‘全山羊绒’。”这是否意味着纯羊绒制品可以加入最多5%的羊毛?
答:不可以。
由于羊绒是天然纤维,生长过程中部分纤维可能会产生形态变异,或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的经验和目光判断时产生误判的可能,会将这部分羊绒划分为羊毛(“疑似羊毛”)。这是目前羊绒检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,但这不并意味着可以在纯羊绒产品中加入5%的羊毛。
如果人为地在纯羊绒中加入5%的羊毛,则可能会发现检测结果实际所含的羊毛已经超过5%(羊绒不可避免地含有“疑似羊毛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