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在GB/T 29862-2013 发布实施以后, FZ/T 01053-2007 即行废止。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296.4-2012《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》条款5.4.1的要求:产品应按FZ/T 01053(也就是GB/T 29862-2013)的规定标明其纤维的成分及含量。
GB 5296.4-2012自2012.12.31发布,2014年5月1日实施。GB/T 29862-2013《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》也是2014年5月1日实施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章第六条:
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,应当制定国家标准。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。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,可以制定行业标准。
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,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,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,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。